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卫健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2018年3月15日,您母亲因“全身乏力1周”至彭州市人民医院就诊,收入肿瘤科住院治疗,入院后行骨髓穿刺后明确诊断为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按照化疗方案分别于2018年3月20日、5月8日、7月1日入院进行化疗。住院期间诊断明确,不存在误诊。
2021年3月9日您母亲因“阴道不规则出血1+月、发现子宫内膜样腺癌1天”收入彭州市人民医院妇科,入院前9天在彭州市敖平镇卫生院行诊刮术,并于3月3日出具病理检查报告单提示:“宫内组织”子宫内膜样腺癌(高分化)。2021年3月8日经彭州市人民医院病理科会诊提示:符合腺癌改变,倾向为子宫内膜样腺癌。入院后行子宫内膜癌分期术,术后切除组织送本院病检,3月17日病检结果提示:“筋膜外全子宫+双附件”:宫内膜高-中分化宫内膜样腺癌。经咨询医院病理科专家告知两次病理检查性质不同:第一次敖平镇卫生院为诊刮活检,仅能代表取检处的病变情况并了解有无癌性病变;第二次彭州市人民医院病理检查为手术大标本的病理检查,其结果更能反映组织病变的全貌,病检结果更为准确全面;术后的治疗方案应以第二次病理检查结果为准。
2021年4月12日,您携带3月17日病检报告单至妇科刘高焰主任门诊处咨询后续治疗相关事宜,刘主任告知:按照病理检查结果,您母亲术后需要放化疗,以放疗为主、化疗为辅,因您母亲有白血病化疗病史,故需至放疗医院评估才能确定是否适合放疗及放疗方式。放疗方式包括外照射放疗、后装放疗,后装放疗放射源直接靠近肿瘤表面,直接杀伤肿瘤细胞,对正常组织损伤小,减轻放射治疗副反应。因彭州市人民医院目前未开展放疗的诊疗服务,目前成都有后装放疗设备的医院只有四川省肿瘤医院和四川友谊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因患者多,需要等待时间相对偏长,四川友谊医院估计预约时间相对较短,费用可能还低些。四川友谊医院官网是由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批准设置的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其科室设置中有放疗科,具备放疗资质。在调查了解过程中,未发现刘高焰主任与该院存在利益往来。
2021年4月12日您至彭州市人民医院院领导处反映上述情况,医院高度重视,医患办4月15日与您取得电话联系,欲就此事与您进行当面沟通,您表示现将委托律师处理此事、拒绝来院。医患办工作人员告知院方将积极配合您通过正常途径依法依规地处理此事,您对此表示理解。截至目前,您未再与医院沟通、无其他人前来医院处理此事件。
人民医院与肿瘤科及妇科负责人进行了谈话,要求:加强医务人员医患沟通能力培训,在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提出疑问时积极主动地进行沟通解释,尽可能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医师在与患者沟通时应注意沟通方式,遇到类似医院未开展的项目需到外院治疗时应说明情况、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避免因误解产生类似投诉。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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